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美国海关如何实施装货前24小时提交货物申报的新规定(上)
引用本文:廖一帆.美国海关如何实施装货前24小时提交货物申报的新规定(上)[J].水运管理,2003(5):10-14.
作者姓名:廖一帆
作者单位: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摘    要:美国海关“24小时提前舱单”的新规定已于2月1日正式实施,这对中美贸易、集装箱运输、港口作业、业务单证流程及海关监管程序等都将产生重大和深远的影响。业界人士虽能深切感受到新规引起的震动,但时至今日普遍对其具体要求及美国海关执行该规定的决心缺乏正确、完整的认识。他们大都通过圈内的零星传闻了解新规,其中不乏片面、误导和失真之处。有的托运人甚至把提前提供正确资料误以为是船公司的要求。各界的反应虽也见诸海运期刊、网站,但其中鲜有对新规本身作出正面介绍者。 本文作者长期从事一线业务工作,同时致力于理论探索。因此,这篇文章在分析大量最新官方资料的基础上,能够针对实务界的种种困惑作出较系统、深入的解答,并对美国下一步立法动态进行颇有见地的预测。相信其中对舱单申报程序的介绍对业界同仁们正确理解新规、少走弯路将不无裨益。 由于文章篇幅较长,本刊将分3期刊登。

关 键 词:美国  海关监督  港口管理  装货前24小时提交货物申报规定  海关法  货物运输  舱单

U. S. Customs Rules on Presentation of Cargo Declaration 24 Hours before Laden on Board (1)
Abstract:
Keywords: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水运管理》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水运管理》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