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长江干线上国有大型航运企业的安全责任制得到了有效落实,船舶的消防安全管理基本上走入良性循环,大型航运企业的船舶火灾及损失大幅下降。但是小型民营船舶特别是个体船舶消防问题严重,火灾频发且呈上升趋势。2004年4月7日,“建江油3号”个体油驳机舱发生爆炸,死3人,伤4人。4月30日,由四人承包经营的“夔门之星”客轮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61万元。5月1日,“航宇8号”用煤炉水煮机油滤芯器发生火灾,烧伤2人。5月2日,“涡阳货0012号”轮在拆修主机的同时进行电焊作业,引起机舱爆炸,当场死亡5人。5月5日,“皖颍上货0660号”在加油作业时,船主冯兆友在机舱油柜旁用打火机照明查看加油进度导致爆燃,造成1死2伤。这些地方航运企业和个体船主,视安全管理如儿戏,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极差,在生产、维修时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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