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交通部就修改和换发《船舶营业运输证》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引用本文:采文.交通部就修改和换发《船舶营业运输证》有关事项发出通知[J].珠江水运,2002(6):20-21.
作者姓名:采文
作者单位:采文
摘    要:最近,交通部以交水发2002]179号文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中远、中海、长航、中外运集团,各直属海事局、救捞局就修改和换发《船舶营业运输证》等有关事项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营业运输证》(简称船舶营运证)自1987年颁布使用以来,在规范船舶运输市场、掌握营运船舶基本情况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随着我国水运市场的不断发展,现行船舶营运证无论在证书格式还是在证书内容方面都已经不适应……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