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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取的运费为何被退回?
引用本文:倪中月.已收取的运费为何被退回?[J].航海,2008(4).
作者姓名:倪中月
摘    要:案情] 原告:上海某涤纶有限公司 被告:上海某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9日,原告委托被告代理运送一批货物,双方约定货物由上海港出发到香港,清关离港,再派拖车运到广东中山市目的地,全程报价为人民币7 400元.

关 键 词:运费  上海港  目的地  中山市  人民币  货物  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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