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二级维护制度提高我国汽车维修业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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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永清.贯彻实施二级维护制度提高我国汽车维修业管理水平[J].商用汽车,2001(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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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永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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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运输业车辆的维修制度主要以学习前苏联的汽车维修制度为主.1954年交通部正式颁布<汽车运输业技术标准与技术经济定额>,其中对汽车维修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经1963年、1980年2次修订,逐渐形成了适合我国的汽车维修制度.为适应行业管理需要,交通部根据有关设备管理的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国当前运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汽车运输业技术管理规定>,于1990年以交通部13号令的形式颁布施行.13号部令要求:车辆技术管理坚持以预防为主,对运输车辆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13号部令对车辆维护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将其确定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这3个级别的新的维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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