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将举行专利代理人考核
摘    要: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专利暂行规定》,由中国专利局、司法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国家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专利管理局组成的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已于一九八六年六月十日成立。这次考核的对象是持有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前有效的证书并在一个专业代理机构从事专职或兼职代理工作的专利代理人。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