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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船承运人与美线服务合同
引用本文:刘盛. 无船承运人与美线服务合同[J]. 水运管理, 2003, 0(9): 26-28
作者姓名:刘盛
作者单位:中远物流公司
摘    要:一、无船承运人概念 伴随着《海运条例》的颁布实施,无船承运人的概念也被交通部正式提出。在《海运条例》第二章第七条中提到,“无船承运业务,是指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的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就

关 键 词:无船承运人 船舶运输 水路运输 货物运输 《海运条例》 美线服务合同

NVOCC and US Shipping Line Service Contrac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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