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政策与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由交通部颁布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2007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分5章44条,包括总则、安全生产条件、安全责任、监督检查、附则。要求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及其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及监督管理遵守本办法。交通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违反《办法》规定,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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