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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施工津贴和流动施工津贴新标准后有关设计概算问题的通知
摘    要:各铁路局,工程、建筑总公司,通号公司: 《关于调整铁路施工企业施工津贴和流动施工津贴标准的通知》业已以铁人劳函〔1990〕 198号文公布执行,现就铁路建设工程(包括外委)设计概算的编制及调整问题,作如下规 定: 一、凡属新编的设计概算,一律按新标准执行。 二、正在编制或未经批准的设计概算(包括鉴定后修改的概算),均由原编制单位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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