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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必须警钟常鸣
引用本文:彭松泉.`交通安全必须警钟常鸣[J].云南交通科技,2001,17(3):26.
作者姓名:彭松泉
作者单位:迪庆州交通局
摘    要:据1999年5月28日结束的“第十六届国际意外事故和交通医学会议”上公布的数字:从1889年世界上发生第一起车毁人亡事故至今,全球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总计高达3200多万人,远远高于同期死于战争的人数。近年来全世界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人数超过100万人,每50秒钟就有1人死于交通事故,每2秒钟就有1人因车祸受伤,交通事故已成为“国际公害”。据统计,我国是世界上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从1995年以来,每年因车祸死亡人数都超过7万人,伤19万多人,直接经济损失约20亿元人民币。1999年度,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共受理交通事故41.3万起,造成8.4万人死亡,28.6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2亿元。平均每天要发生1100多起交通事故,220多人在飞来的横祸中丧生,近800人受伤。在诸多交通事故中,超速行驶、疏忽大意、措施不当、行人穿行机动车道以及违章占道行驶等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目前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为此,交通参与者必须进一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交通安全工作必须时时刻刻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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