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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适用
作者姓名:
黄毅
作者单位:
厦门海事法院
摘 要:
<正>一、引言我国水上货物运输法律适用实行"双轨制"。《海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本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货物运输。这就是说沿海货物运输不适用《海商法》第四章的规定,第四章仅适用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除《合同法》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的规定外,我国在法律、行政法规层面上缺乏国内水路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海事法院审理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关 键 词: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实际承运人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海商法
合同法
法律适用
行政法规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当事人
运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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