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交强险费率与事故和严重违法信息“双挂钩”机制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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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爱伶 田颖涛 金连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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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交管局东城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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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目前,我国实行机动车交强险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以及酒驾违法行为挂钩机制,但与酒驾以外的其他影响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却并未挂钩。那么实行交强险费率与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双挂钩"机制是否有其必要性?国外有哪些经验可供借鉴?多年来,通过总结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及事故损害程度的原因,追踪调查发生事故的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违法信息,发现每起交通事故背后都不少于一个违法行为,每起重大交通事故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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