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使用知名企业字号构成的不正当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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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菊芳.擅自使用知名企业字号构成的不正当竞争[J].汽车维修与保养,20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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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菊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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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汽车保修设备行业协会法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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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企业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及组织形式组成,其中字号是最具识别意义的核心部分。由于我国目前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制度的原因,企业名称只要不与本市范围内同行业的其他已注册企业名称相冲突,即可被允许注册。因此,日常生活中经常会看到很多名称相同或相似的企业,极易引起混淆。本文以一起不正当竞争纠纷,从一个新的角度对擅自使用知名企业字号并开展商业活动构成不正当竞争进行详细阐述,以供行业内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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