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受害人送到医院后逃跑,也属交通肇事逃逸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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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国银,潘家永.将受害人送到医院后逃跑,也属交通肇事逃逸吗?[J].驾驶园,2010(12):7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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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国银 潘家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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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去年5月的一天,朱某驾车行至某加油站附近,因过度疲劳,车辆驶入左侧行车道,将行人王某撞倒并碾压,致其重伤。朱某及时将王某送至医院抢救,当得知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后,逃离医院到外地躲避。不久前,朱某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指控朱某违章驾驶,对交通事故负全责,且造成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且肇事后逃逸,应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量刑。请问,朱某将王某送到医院后逃跑的,也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吗?读者张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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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 医院 逃跑 受害人 交通肇事罪 过度疲劳 违章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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