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4月16日开始返还2008年停驶机动车养路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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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勇.北京市:4月16日开始返还2008年停驶机动车养路费[J].驾驶园,2009(5):9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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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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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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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收稽查处了解到,自4月16日开始,市路政局将开始对个人机动车实行第一阶段的养路费集中返还。持有牡丹交通卡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于2009年5月15日后登陆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网站www.ylfzhj.bj.cn查询资金到账信息,也可查询工商银行信用卡对账单或致电95588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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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养路费征收 机动车 北京市 工商银行 路政 交通卡 查询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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