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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4月16日开始返还2008年停驶机动车养路费
引用本文:刘勇.北京市:4月16日开始返还2008年停驶机动车养路费[J].驾驶园,2009(5):96-96.
作者姓名:刘勇
作者单位: 
摘    要:日前,记者从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收稽查处了解到,自4月16日开始,市路政局将开始对个人机动车实行第一阶段的养路费集中返还。持有牡丹交通卡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于2009年5月15日后登陆北京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网站www.ylfzhj.bj.cn查询资金到账信息,也可查询工商银行信用卡对账单或致电95588查询。

关 键 词:养路费征收  机动车  北京市  工商银行  路政  交通卡  查询  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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