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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挂靠经营规范挂靠行为
引用本文:秦红.鼓励挂靠经营规范挂靠行为[J].交通科技,1999(5):43-44.
作者姓名:秦红
作者单位:芜湖航运管理局,芜湖,241000
摘    要:作为一种特殊的经营管理形式,个体或社会船舶以某运输企业的名义从事营业性运输,在内河甚至沿海船舶密集地十分盛行.这种自愿加入某一合法经济组织以取得自身市场准入资格,同时作为运输船舶的产权所有者又实际处于盈亏自负、经营自主的组合形式,即为人们所惯称的"挂靠经营".由于挂靠经营绝大多数属于主客体间自由、松散式的非长期性组合,挂靠主体通过吸纳个体或社会船舶,在提供必要的代办代管等相关服务并使之成为本企业名下之船时,即可莸取较稳定的挂靠费收入;而客体通过向主体的挂靠,在名义上成为主体在册船舶后即自然享有该主体业经核准范围内的运营资格,达到规避繁琐手续,迅速投入营运等目的.因此,挂靠经营对于主客体双方均有极强的引力.

修稿时间:199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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