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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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勇.解读《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J].汽车情报,2006(3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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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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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9月29日,商务部公布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共分九大条,该《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征求意见稿与我国现有法规相比变化较大,取消了9座以下私家车等非营运车的报废年限,但如果出现排放、安全不达标等情况,私家车也必须强制报废。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了7种情况下,机动车必须强制报废。小、微型出租载客汽车8年,而私家车没有设定报废年限。因此,《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布以及后面的正式颁布实施是规范我国汽车市场健康发展又一重要法律法规,必将对我国汽车行业产生重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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