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案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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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龙.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案评析[J].世界海运,2019(6):46-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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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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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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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提要](1)光船租赁合同虽没有严格的交接程序,但通过其他相应证据能够证明完成船舶交接的,法院应予认定。实践中船舶的交接经常出现未经严格的船舶交接程序,没有履行相关手续,产生争议后面临举证困难的情况,法院应综合双方证据作出判断。(2)合同的解除。光船租赁合同是由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光船租赁期间的管理、配备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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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租赁合同 光船 纠纷案 交接 船舶 行相关 程序 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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