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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铁路乘务津贴、施工津贴和流动施工津贴标准的通知
摘    要:各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工程、建筑、通信信号总公司,专运处: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财文字1996]2号)精神,部决定从1997年1月1日起,调整铁路乘务津贴、施工津贴、流动施工津贴标准: 一、乘务津贴 (一)机车乘务员:每小时0.7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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