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由国际海事组织(IMO)主办、中国海事局承办的国际海事组织地区拆船研讨会于2007年2月5日在珠海召开,来自英国、法国、德国、挪威、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土耳其、中国等12个国家的代表共40人参加。会议旨在综合国际海事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巴赛尔公约秘书处等国际组织所制定的规范拆船业发展的条款基础上,讨论修改国际海事组织起草的《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国际公约(草案)》。据悉,该公约(草案)》经广泛讨论修改后.有望在2008年至2009年间正式出台。据了解,《安全与环境无害化拆船国际公约(草案)》内容广泛而细致,涉及到船舶的设计、建造、营运以及拆解的全过程。届时,国际上将更加规范拆船安全和环保的管理,禁止某些有害材料在船上安装和使用,增加船方在拆船作业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应承担的责任,明确拆船厂的设计、建造与营运标准.强化船旗国主管机关对船舶及拆船国主管机关对拆船厂的监管要求等.这将对缔约国的船运业、拆船业和修造船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中国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就一直位居世界年拆船量前三名。目前全国30余家拆船厂高度集中在珠江三角洲及长江三角洲一带.拆解能力占全国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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