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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商用车厂商各展对策适应2005年(新长期)排放法规
摘    要:2005年10月起销售的新型商用车需满足的新长期排放法规规定,车辆总质量3.5t以上柴油车的排放量的上限是:PM为0.027g/(kW·h)、N Ox为2.0g/(kW·h)。这比现行的新短期法规规定的PM为0.18g/(kW·h)、NOx为3.38g/(kW·h)分别减少了15%和59.1%,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法规。减少NOx和PM的方法有三种:其一是冷却EGR+D PF的方法。冷却EGR是指降低排放再循环气体温度以减少NOx。为使大量的排放气体与进气混合,应冷却排放气体,提高其密度。但是采用此种办法会产生更多的PM,所以使用D PF(柴油微粒过滤器)收集、储存增加的PM,使之高混合比燃烧…

关 键 词:2005年 排放法规 商用车 厂商 日本 排放量 柴油车 总质量 N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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