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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实施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摘    要: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为进一步服务广大机动车驾驶入,解决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不便利的问题,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在深入调研论证并完成相关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和联网调试的基础上,自2015年7月1日起,在河北、安徽、山东、四川、贵州、云南6省开展跨省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试点。

关 键 词:公安交管部门  中国工商银行  自助服务  侧点  监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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