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费税重创“村村通”工程 |
| |
引用本文: | 杨树,杨柳.新消费税重创“村村通”工程[J].汽车情报,2006(19):6-6. |
| |
作者姓名: | 杨树 杨柳 |
| |
摘 要: | 消费税原宗旨是针对奢侈消费品进行征收和调节,隶属于生产资料的中轻型商用客车并不在奢侈消费资料与消费品行列,而是一种营运工具和生产资料,不属于消费税征收的范围,对23座以下的所有中轻型客车征收“特别消费税”(5%的消费税税率),对我国农村农民阶级的负面影响和打击特别大,尤其是对农村客运市场带来的不利影响远远超出人们的预估。目前全国范围内很多“村村通”客运用户的经济条件都比较脆弱,如购买一辆7万元的农村中巴增加5%的消费税后要多增加近4000元,额外增加的成本对用户来说很难消化。
|
关 键 词: | “村村通”工程 消费税 农村客运市场 生产资料 轻型客车 不利影响 经济条件 消费品 征收 中轻型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