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力量参与搜救最高可获4万元奖励 |
| |
引用本文: | 人.社会力量参与搜救最高可获4万元奖励[J].珠江水运,2007(12):51. |
| |
作者姓名: | 人 |
| |
摘 要: | 最近财政部、交通部联合下发《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据悉,国家设立海(水)上搜救奖励专项资金,意在鼓励社会搜救力量参与海(水)上搜救行动:参与特大事故搜救的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4万元/次,参与重大事故搜救的奖励标准最高不超过3万元/次。
|
关 键 词: | 社会力量 搜救 奖励 资金管理 专项资金 特大事故 重大事故 财政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