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图书资料借阅关系的法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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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元美.对高校图书资料借阅关系的法制完善[J].机电兵船档案,2005(6):5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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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元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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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燕山大学建筑工程与力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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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校教师及学生读者(统称读者)与高校图书馆及院系资料室(统称图书馆)之间是一种教育民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应依照国家《合同法》来规范调整。目前,图书馆和读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通常是通过借阅证上的读者须知、借阅规则等借阅条款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其内涵往往缺乏公平合理性,需要按照《合同法》规范化完善,使图书馆和读者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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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校图书馆 借阅证 法制完善 图书资料 学生读者 《合同法》 教育民事关系 权利义务 院系资料室 高校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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