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共同海损制度所体现的民法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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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文燕.浅析共同海损制度所体现的民法原则[J].中国水运,20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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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文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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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国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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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共同海损制度作为海商法当中一项古老而又特有的制度已经存在了两千多年,之所以存在了这么多年,不但是因为其适应了海上运输业的特殊需要,而且也是因为它完全符合民商法的基本原则。海商法作为民商法的特别法,自然也应当遵循着民商法的基本原则,因此共同海损制度存在下去不但有实践上的需要,更有理论上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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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共同海损 制度 民商法 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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