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品的改进及其权利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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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炜杰.论知识产品的改进及其权利配置[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6):9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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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炜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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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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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青年项目“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法律合作机制研究”(GD20YFX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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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识产品的改进会引发原权利人与改进者之间的权利冲突与再配置,权利配置规则与不同知识产权法的制度特征有关。专利法赋予改进者从属发明的专利权,以降低从属发明的创造成本,同时通过强制许可、反向等同等责任规则,防止原专利权人阻挠从属发明的实施。著作权法包含更多作者人格色彩,故赋予原作著作权人对演绎作品更大的控制权,但也通过合理使用、赔偿损失等责任规则,降低演绎者实施演绎作品的成本。应明确责任规则的适用条件,避免法律过度干预,侵犯私人协商空间。商标改进的权利配置被过往研究忽视。基于对商标改进权利规则的类型化分析,为促进商标资源的有效配置,鼓励诚信经营投资商誉,避免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建议设置商标被许可人转回商誉的条件及转回方式,完善我国“撤三”规则,引入逆权占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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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从属发明 演绎作品 商誉 交易成本 责任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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