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养路费征收工作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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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省交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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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84年8日以来,我厅对养路费征收机构、计划体制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各级养路费征收部门,在各级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领导下,在交通监理、公安车管单位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全体征收人员的共同努力,1985年全省共征收养路费28,060万元。其中汽车养路费27,203万元,比上一年多收7771万元,按可比口径比较(即剔除费率调整因素)增长率为17.8%。1986年1~8月实收21,113万元,为年计划的78.3%,比1985年同期增长16.3%。现将情况介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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