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物权法》透视修订《船舶登记条例》之必要性
引用本文:罗运蓉.从《物权法》透视修订《船舶登记条例》之必要性[J].中国水运,2009(9):60-61.
作者姓名:罗运蓉
摘    要:《物权法》是规范物权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船舶物权,无论是船舶所有权、用益物权(如光船租赁)、担保物权(如抵押权)都属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其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离不开《物权法》基本精神的指导和约束。

关 键 词:船舶登记  物权法  修订  船舶所有权  当事人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