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权法》透视修订《船舶登记条例》之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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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罗运蓉.从《物权法》透视修订《船舶登记条例》之必要性[J].中国水运,2009(9):6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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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运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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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物权法》是规范物权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船舶物权,无论是船舶所有权、用益物权(如光船租赁)、担保物权(如抵押权)都属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其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离不开《物权法》基本精神的指导和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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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船舶登记 物权法 修订 船舶所有权 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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