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长途窖运接驳运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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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30号)关于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的规定,进一步规范长途客运车辆夜间通行管理,防止驾驶人疲劳驾驶,保障乘客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在13个省份开展接驳运输试点工作,安徽省是长途客运接驳运输工作试点省份之一。按照接驳运输试点标准和“分类、分步”的实施原则,安徽省选取3家企业作为首批试点,选取4家企业作为备选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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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运输部 安徽省 接驳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交通安全工作 客运车辆 通行管理 疲劳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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