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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上的法医
引用本文:路玉.公路上的法医[J].汽车与安全,2001(12).
作者姓名:路玉
摘    要:自从世界上第一部汽车开上公路,交通事故也就不断地发生。正确处理交通事故,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护,是人类文明和法制健全社会的标志,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 事故民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按传统的勘查现场方法:观、问、闻、测、试等推理计算方式,来认定车速及车辆技术状况。而交通事故中发生多车相撞、起火、爆炸、逃逸或抢救伤员、消防救火等造成事故现场严重破坏,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往往因证据不足、说服力不充分,容易发生裁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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