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对工作期问的重大过失造成的自身损害应承担责任——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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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新平.雇员对工作期问的重大过失造成的自身损害应承担责任——海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评析[J].世界海运,2012,35(4):43-4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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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新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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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海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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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依照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期间受到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雇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应减轻或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雇主雇佣船员为其看船,船员在看船期间擅自过量饮酒,构成重大过失,不慎落水溺水死亡,自己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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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身损害赔偿 赔偿责任 雇员 纠纷案 海上 司法解释 过失行为 过量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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