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耒宜高速公路看低速行车的危害及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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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查武平.从耒宜高速公路看低速行车的危害及对策[J].人车路,2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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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查武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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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低速行车就是指违反上述规定,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主干道上行驶时,时速低于50Km的违章行为。在耒宜高速公路,因低速行车所引发的事故远远高于全省其他高速公路。经统计,耒宜高速公路自2001年12月28日开通以来到2002年8月25日止,因低速行车引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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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速公路低速行车 危害 原因 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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