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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新形势下的检察信息工作
引用本文:林冰.试论新形势下的检察信息工作[J].上海公路,2002(Z1).
作者姓名:林冰
作者单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深圳
摘    要:当前检察机关面临新的形势 :一是随着二十一世纪的到来 ,世界的主体已全面进入信息时代 ;二是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已进入了关键时期。因此 ,要求作为法制建设重要主体的检察机关、作为检察机关决策重要参考的检察信息工作都要跟上时代的节拍。然而 ,对具有当代特定含义的“信息”进行诠释的完整的理论体系至今尚未形成。就目前检察信息工作而言 ,笔者认为 ,它在理论的探索与研究上还是欠缺的 ,在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上也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尝试从理论与工作实践的结合上 ,对新时期检察信息工作作初步的探讨。一、检察信息的种类与作用检察信息 ,是指反映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情况的一切资讯材料。研究检察信息的分类 ,目的在于帮助我们从多视角、全方位 ,客观、全面、深入地认识和掌握检察信息的内涵与外延 ,科学正确地指导检察信息工作的开展 ,以求收到检察信息服务检察工作的最大效益。(一 )检察信息的种类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和方法 ,可以将检察信息分成不同的种类 :1 .按载体分类。载体是信息储存并进行传递的必要的客观物质手段。以深圳市检察院为例 ,检察信息种类有 :内部交流工作情况、工作经验类 ,括 :《深圳检察简报》、《深圳检察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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