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为有轨交通综合开发立法
引用本文:柴锡贤.为有轨交通综合开发立法[J].交通与运输,2007,23(2):22-23.
作者姓名:柴锡贤
作者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摘    要:近几年,特别是2010年前,是上海有轨交通发展的黄金时代。为了使有轨交通取得更大的投入产出效益,和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建议为上海有轨交通综合开发立法。上海到崇明的长江隧桥,采用有轨交通与高速公路合并建造是综合开发节约用地的一个优选方案。这是上海市人类居住科学研究会在研究崇明岛开发时大力呼吁的研究方案,现在已经市建设交通委等领导部门同意在实施方案中

关 键 词:有轨交通  综合开发  方案  优选  高速公路  长江  崇明  立法  节约用地  投入产出效益  黄金  交通发展  上海
文章编号:24219640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