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优先须有综合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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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姜留才.公交优先须有综合举措[J].交通与运输,2007,23(2):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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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留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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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交优先光辟出公交专用车道是远远不够的,须有综合性的整套措施。比如,公交营运主体单位退出上市公司后,政府应该给予财政补贴。据最新统计资料,美国城市公共交通的资金来源中,客票收入仅占37%,市政府补贴占34%,州政府补贴占21%,联邦政府补贴占5%,其余部分则从地方税收或发行债券中补齐。可见政府补贴占60%以上。上海政府补贴须在公交企业退市后,只有这样,公共财政才贴在市民身上,贴在社会公益性事业上,而不是股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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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交优先 财政补贴 政府 上市 退出 单位 营运主体 比如 综合 公交专用车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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