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首先应当明确:什么是“国际深水中转港”?什么是“国际航运中心”?然后才能研讨“建设国际深水中转港”和“建设国际航运中心”的必要性、可能性以及中国是否具备主客观建设条件? 我个人认为,在中国沿海重点建设大窑湾、湄州湾、北仑、盐田等四个“国际深水中转港”及把上海港建成“国际航运中心”的计划和决策,都是脱离中国客观实际的主观愿望,可能会给国家带来经济损失,理由是: (一)“国际深水中转港”和“国际航运中心”,必须有较大量的第三国进出口货物来港中转;否则只能成为中国的“外贸深水港”和“本国航运中心”,而不能称“国际中转港”和国际航运中心”。试想,这四个深水港(区)建成后,除可装卸中国的进出口船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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