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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法下船舶抵押权规定的不协调
引用本文:吕卫红.我国现行法下船舶抵押权规定的不协调[J].珠江水运,2005(3):37-40.
作者姓名:吕卫红
作者单位:珠海海事局
摘    要:船舶抵押权制度是顺应"物尽其用"经济规则的结果,为解决资金的融通问题,仿照不动产抵押之例而创设的抵押制度.我国<海商法>、<船舶登记条例>、<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均作出了规定.但由于规定的不一致,在实践中引起混乱.本文拟对这些问题一一提出自己的见解.

关 键 词:船舶抵押权  登记  法律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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