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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跟踪航运公司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印发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航运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加强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国重点跟踪航运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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