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罚款莫迟延 以少变多钱生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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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有文,蒋英富.缴纳罚款莫迟延 以少变多钱生钱[J].驾驶园,2008(9):8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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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有文 蒋英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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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7月15日,笔者在车管所办事大厅的驾驶证业务窗口,看见工作人员指着电脑屏幕上显示的处罚后未交款的记录,并对一位驾驶人提醒说:"同志,你得抓紧时间到交警大队处罚中心查补《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在指定银行交纳罚款,别再延误了!光滞纳金就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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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罚款 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 指定银行 滞纳金 机动车 工作人员 交警 行政处罚决定 公安交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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