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限小”后,还应该做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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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昌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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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鼓励发展小排量汽车的政策,但全国依然有80多个城市以有损城市形象、造成交通拥堵等理由,对小排量汽车进行限制。针对一些地方近年米出台的限制小排量经济型汽车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道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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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出租汽车 节能环保型 国务院办公厅 城市形象 小排量 交通拥堵 环保总局 经济型 建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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