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须全部纳入监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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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海平.“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须全部纳入监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解读[J].汽车与安全,2014(11):4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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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海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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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公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必须全部纳入企业监控和政府监管平台。《办法》明确了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等三部局各自的职责,规定了运输企业与驾驶员在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使用、维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明确监控人员应当实时分析、处理车辆行驶动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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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管理办法 道路运输车辆 营运车辆 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解读 政府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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