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器官移植技术的发展给一部分重症患者带来了福音,但另一方面,由于进行器官移植的供体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故在社会上出现了盗窃人体器官、组织贩卖人体器官、欺骗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等违法犯罪行为,并逐步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在某些区域已经严重危及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有鉴于此,我国国家立法机关在《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增设了有关器官犯罪的规定,即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此罪的入刑为我国有效惩制、打击买卖人体器官犯罪提供可靠的刑法依据和罪行标准的同时,凸显了我国对人权的尊重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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