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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事故现场酿恶果
引用本文:苏传达,邝生武.破坏事故现场酿恶果[J].驾驶园,2006(3):68-69.
作者姓名:苏传达  邝生武
摘    要:元月9日,湖南临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受理了一起因当事人的亲属强行破坏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由于现场遭到严重破坏,导致交警无法查清基本事实.为此,本不一定负事故主要责任的临武县万水乡林里村村民黄旭亮,被认定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他也因此承担了近10万元的损失.想起这事,黄旭亮就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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