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保诉中成广州分公司代位求偿案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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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倪学伟,杨优升.广东人保诉中成广州分公司代位求偿案评析[J].珠江水运,200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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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学伟 杨优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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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裁判要旨:对于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法院应当仅就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不应实质性审查保险合同关系。海上运输中货物毁损的风险何时转移,除考察当事人对价格条件的约定外,还应注意双方是否以行为方式修改了该价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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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东人 被保险人 合同关系 保险合同 法律关系 分公司 价格条件 代位求偿权诉讼 保险代位求偿权 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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