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国家交通部最近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12月份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岸上人员培训工作,以保证《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第30版)的顺利贯彻执行。这次培训人员主要对象为在港口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现场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人员。根据培训人员的不同需要,计划举办四种类型的培训班,管理人员培训班和师资培训班,由中国港口协会统一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培训班,由各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作业人员培训班,由各省交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自今年12月起先组织师资培训班;2003年1月起将全面展开,至6月底结束。各类人员经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上岗资格证由交通部水运司统一发放管理,具体工作由中国港口协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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