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2011年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评析——从货币操纵和出口补贴的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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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郛.美国《2011年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评析——从货币操纵和出口补贴的角度[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20(3):4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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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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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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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对人民币汇率的指控可以分为国际金融法和国际贸易法的指控,两者关系密切。2011年10月美国参议院通过的《2011年货币汇率监督改革法案》再次体现了这一点。由于缺乏主观要素和统一的理论基础,法案中货币根本性偏差的标准不符合IMF的要求,不能据此认定人民币币值低估,更何况美国无权单方面决定他国汇率是否低估。由于不符合《SCM协定》,法案中通过货币根本性偏差认定出口产品获得补贴的条款不具有国际法依据。汇率问题属于政治性国际争端,中国政府应该从战略高度予以重视,多层次化解美国压力,双边磋商是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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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操纵 补贴 约束 主权 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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