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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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梅振.《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J].运输车辆,2014(14):7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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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梅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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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14年7月1日,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为12t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在出厂前,都应当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按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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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路运输车辆 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 重型载货汽车 货物运输企业 卫星定位系统 半挂牵引车 监控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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