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要港口内贸收费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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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军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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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适应我国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促进内贸运输的发展,充分发挥沿海、长江、黑龙江主要港口的枢纽作用,提高港口综合竞争能力,建立公平、公正的港口市场,交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认真研究,在广泛征求地方交通(港口)、价格主管部门,港口、船舶经营人和国内货主意见的基础上,于2005年6月7日发布<关于调整港口内贸收费规定和标准的通知>(交水发[2005]234号),决定从2005年8月1日起,对我国沿海、长江干线和黑龙江水系主要港口内贸收费的规定和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具体调整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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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港口管理 调整 收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综合竞争能力 体制改革 港口市场 地方交通 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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