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部门《公告》:2021年7月1日起,全国重型柴油车的生产、销售全面实施国Ⅵ标准;此与有关标准控制的时间节点略有差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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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21年4月27日,生态环境部、工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重型柴油车国Ⅵ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第14号,简称:《公告》)。《公告》说:为落实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第六阶段)》相关要求,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中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Ⅵ排放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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